人民网成都11月24日电 (记者李平)11月24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决胜‘十四五’ 续写新篇章”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就省人大常委会在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采取的措施发言。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持续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发布会上,杨阖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推动各方全面参与”三方面工作进行了介绍。
据了解,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法制委设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召开立法项目协调会,积极发挥立法协调小组统筹协调职能。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强化重要法规起草“牵”的作用,发挥专门委员会“专”的优势,突出法制委法工委“统”的职能,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审”的质量。例如,加大自主起草工作力度,本届以来,省人大牵头起草的法规草案20件,每年占年度立法项目总数的25%左右;建立法制委法工委主任办公会、常委会分管领导专题会、法制委全体会“三会”审查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对每部法规进行严格把关。
此外,省人大常委会出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的意见,从法规起草审议流程、意见征集反馈机制、拓展各方参与渠道等方面提出17条措施要求;与省政府建立重大问题协调机制,及时有效协调有关方面对法规草案存在的重大分歧意见;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制定相关措施,推动“两院”深度参与地方立法,加强法规理解适用;建好用好4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7个基层备案审查联系点,建立法工委、政府部门和立法智库三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立法研究中心、备案审查研究中心、立法专家库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