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王秋红)“原本以为这事儿只能打官司耗着,没想到复议调解不仅帮我讨回了损失,还没伤了邻里和气。”近日,在晋中市榆次区司法局行政复议调解室,村民张某握着工作人员的手感慨道。这起因邻里果树损毁引发的立案争议,通过榆次区司法局“复议+调解”联动机制得以圆满解决。
此前,申请人张某与王某因土地相邻产生纠纷。王某认为张某种植的果树影响自家农作物生长,在协商、求助村委会未果后,自行锯断了部分果树树干。张某发现后报警,被申请人某派出所经调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张某对此不服,遂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不予立案决定。
案件受理后,复议办案人员迅速启动“快梳、深查、多联”工作法,厘清了案件核心:根源在于双方的土地边界纠纷,属于民事与行政争议交织的案件。若仅就案办案,无法实质化解矛盾。为此,办案人员坚持情、理、法融合,采取背靠背疏导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模式:一方面,向王某释明故意毁坏财物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倾听张某的诉求,并引用“六尺巷”典故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经过三轮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就果树赔偿达成一致,派出所也协调村委会介入处理土地纠纷。张某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