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亚康股份(301085)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及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进展情况。根据公告内容,案件目前处于二审判决阶段,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此次诉讼案件与控股股东、公司涉及的民事诉讼具有较强关联性。
2024年5月16日,亚康万玮因德厚云通提起的股东代表诉讼被诉,德厚云通要求徐江及亚康万玮就损害中联润通利益进行赔偿。
诉讼中,徐江提交了一份关键的《第三届第五次股东会决议》作为证据,证明中联润通已决议终止主营业务。对此,德厚云通于2025年另案起诉,主张对该决议不知情且非其真实意思,请求法院确认该决议不成立。
2025年6月,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原告北京德厚云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德厚云通对此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公司收到该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德厚云通负担70元。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5年前三季度,亚康股份实现收入9.15亿元,归母净利润2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