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妥善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该意见明确,职工工伤医疗救治中受到医疗侵权、居家工作、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等5类情形工伤认定及认定依据。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和北京传家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均表示,过往的工伤事故认定中,上下班途中、居家工作等情形中发生意外,非常容易出现工伤认定的争议,此次新规的出台,破解了这些过往工伤认定高频争议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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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工伤认定
特殊情形下的意外损害常引发争议
许浩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司法实践中作为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核心依据主要集中在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及配套部门规章层面,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是早期核心依据。它明确了工伤认定的多种情形,比如从事单位指定或与单位重大利益相关工作受伤、接触职业有害因素患职业病等,还规定了部分排除工伤的情形,但存在表述模糊的条款,后续被更高阶法规替代。2004年1月1日施行、2010年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是当前工伤认定的核心行政法规。它明确了7类应当认定为工伤、3类视同工伤的情形,以及3类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2011年修订时还扩大了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范围,将非机动车、城市轨道交通等事故伤害纳入,同时调整了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
许浩表示,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认定办法》(2011年修订)作为配套规章,它规范了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如申请材料要求、社保部门调查核实职责、认定决定时限,还明确了相关文书样式和资料保存年限等,让工伤认定程序有章可循。此外,还有其他补充规范性文件:如人社部发布的《人社部发〔2016〕29号》明确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作伤亡可认定为工伤;还有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的地方实施细则,以及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对特殊用工、特殊伤害场景的工伤认定作出补充,填补了特定群体和情形的认定依据空白。
胡永平表示,虽然上述法律法规使得工伤认定有了相应的法律依据,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出现的意外损害仍旧时常引发争议。比如居家办公、远程工作受伤认定争议:传统“工作场所”定义局限于单位固定场地,居家办公受伤因地点非单位,常因“是否属于工作场所”“是否因工作原因”举证难引发争议,此前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此外,上下班途中事故责任判定也容易引发争议:“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标准不统一,部分案例因缺乏交管部门法律文书、仅靠证言,或对“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界定模糊(如绕路买菜、接送孩子是否算合理路线),导致认定困难。
胡永平表示,在工伤治疗中医疗侵权的认定也同样容易引发争议:职工因工伤治疗时遭遇医疗失误(如手术事故),此前对“原工伤认定是否有效”“医疗侵权导致的伤害是否纳入工伤范围”存在法律空白,因此易产生纠纷。新业态从业者认定引发的争议同样不少:快递员、家政服务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因与用人单位多为事实劳动关系,缺乏书面合同,劳动关系举证难,进而导致工伤认定受阻;超龄务工农民的工伤认定也常因“年龄超限”引发争议。
新规明确
居家办公等5类情形工伤认定依据
此次发布的新规中,明确了职工在工伤医疗救治中受到医疗侵权、居家工作、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等5类情形工伤认定及认定依据。
许浩表示,新规有几点重大变化和意义。首先,破解居家办公工伤认定难。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移动通讯的发达,居家远程办公成为职场中一种新的工作方式。为了适配远程办公常态化的趋势,解决了职工居家办公受伤、突发疾病时,因工作地点特殊导致的工伤认定无据可依的问题,同时也避免了临时工作沟通被滥用为工伤认定理由的情况。
其次,化解工伤治疗医疗侵权纠纷。解决了职工工伤治疗中遇医疗侵权,既担心原工伤无法认定,又困惑相关费用该由谁承担的难题,减少了职工与社保部门、医疗机构间的纠纷。
第三,减少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争议。此前职工往返亲属家、上下班途中办日常琐事受伤等情况,认定常存分歧,新规细化后,这类争议将大幅减少,也杜绝了无依据的工伤申请。
第四,保障特殊用工群体维权。解决了违法分包转包、个人挂靠模式下,基层劳动者因劳动关系难确认,工伤后维权无门的问题,让这类群体的工伤权益能得到有效保障。
第五,规范工伤待遇调整执行。明确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等级变化后,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调整规则,解决了以往待遇调整时间和标准不明确,职工与用人单位易产生待遇纠纷的问题。
胡永平同样表示,因居家办公、远程工作成为新业态常态,传统“工作场所”定义已不适用,需明确“单位安排+工作原因”双重标准,新规填补了此类场景的认定空白,保障新型工作模式下职工权益。此前医疗侵权易混淆原工伤性质,新规明确区分“原工伤”与“医疗侵权责任”,避免职工因医疗失误丧失原工伤保障,同时明确医疗侵权赔偿不纳入工伤保险基金,厘清责任边界。
胡永平表示,针对过往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时责任判定标准混乱问题,新规明确以交管部门法律文书或法院裁决为依据,减少“证言依赖”导致的争议,同时排除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自身过错情形,确保认定公平。在工作关联医疗伤害认定方面,新规覆盖工伤治疗外与工作相关的医疗伤害场景(如因工作导致的后续并发症治疗),解决了实践中“仅认定直接工伤、不认定关联伤害”的争议,扩大保障范围。最后,在跨区域工作伤害认定方面,新规适配人员跨地域办公趋势,明确异地工作时因工作受伤的认定规则,避免因“工作地点非注册地”导致的认定受阻,保障跨区域从业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