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旻)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制度实施,切实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有效减少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安责险投保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及安责险制度相关的学习宣贯工作,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对安责险制度的认知和理解。要通过加强执法检查、现场抽查、建立保单校验核查机制等手段,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足额投保安责险,每人死亡伤残责任限额不得低于40万元,在高危行业领域实现安责险全覆盖。
通知明确,要多措并举推动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提质增效。在高危行业领域,要按照安责险实际收取保费的20%确定事故预防服务费用预算目标,据实支出,不得挤占、挪用,保证事故预防服务费用的投入。要督促保险机构及时将事故赔偿、预防服务等关键数据指标上传至山西省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各地区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责险情况时,要将安责险投保情况与事故预防服务开展情况一并检查,督促保险机构高质量开展事故预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