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炸街”不仅扰民,并且还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广饶交警持续开展摩托车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对摩托车驾驶人“飙车炸街”“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案例进行曝光。
摩托车违法曝光台
典型案例一
10月16日16时25分,李某广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广宇路附近处,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李某广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10月18日15时40分,蒋某来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稻庄镇西石路附近处,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蒋某来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三
10月15日10时10分,刘某敏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新天地生活广场附近处,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刘某敏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四
10月14日15时30分,崔某鑫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潍高路附近处,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及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崔某鑫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五
10月14日20时30分,殷某南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广宇路附近处,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殷某南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六
10月16日22时4分,韩某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新天地生活广场附近处,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韩某宁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什么是“飙车炸街”
“飙车炸街”指驾驶车辆以炫技、竞速、娱乐、赌博为目的,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追逐竞驶、频繁穿插变道、闯红灯、伪造变造遮挡号牌、猛踩油门制造轰鸣噪声等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干扰周边生活环境的违法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提醒
“飙车炸街”危害大,严重危及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勿漠视生命,以身试法!以免后悔终生!(来源:东营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