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潮州市人社局整理退役军人群体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并附上政策申请条件、补贴期限、申领流程等内容。
这些补贴政策可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如创业孵化补贴每年3000元、一次性创业资助1万元、创业租金补贴每年最高4000元、创业担保贷款50%贴息、创业培训补贴最高2800元等。有需求的退役军人可根据条件申请。
一、创业孵化补贴
(一)补贴条件:
1.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青年、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六类创业者提供1年以上的创业孵化服务并孵化成功(入孵团队在孵化期内登记注册,六类创业者为法定代表人)。
2.入孵创业实体的营业执照地址在基地地址范围内,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同一创业者有多家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只有一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
(二)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或主办单位。
(三)补贴标准:按每年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从登记注册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2年。
(五)应提交材料(申请人):
1.与六类创业者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书面服务协议及提供相关孵化服务的证明材料;
2.六类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参照“一次性创业资助”、港澳台青年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创业孵化基地产权证明;
4.六类创业者孵化期满前三个月的租金发票(免租金的由申请对象出具盖章证明)。
(六)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孵化期满后半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二、一次性创业资助
(一)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属于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三)补贴标准:10000元。
(四)补贴期限:一次性。
(五)应提交材料(申请人):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退役证或转业证。
(六)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相关创办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三、创业租金补贴
(一)补贴条件:
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属于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三)补贴标准:每年最高4000元。
(四)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五)应提交材料(申请人):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2.退役证或转业证;
3.场地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
(六)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按1年或2年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核发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至满1年或2年期间的租金补贴。
四、创业担保贷款
(一)补贴条件: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提交贷款申请时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潮州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补贴标准: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创业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借款人,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5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捆绑性”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2.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四)补贴期限: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每次最长不超过3年。
(五)应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供《潮州市个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及备注材料(所需材料均一式三份)。详细要求请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潮人社〔2023〕45号)文件执行。
(六)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按属地化管理(借款人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要符合借款人条件),可向登记注册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贷款。详细要求请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潮人社〔2023〕45号)文件执行。
五、创业培训补贴
(一)补贴条件: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特色创业实训承办机构)为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含退役军人)提供免费创业培训;
2.相关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实训)合格证书。
(二)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符合条件人员免费培训)。
(三)补贴标准:
1.创办企业培训(GYB+SYB,共80学时)每人最高可补贴1500元。
2.网络创业培训每人最高可补贴2000元。
3.特色创业实训每人最高可补贴2800元。
(四)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人员每种类型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每年最多享受一种类型。
(五)应提交材料(申请人):相关人员的基本身份类证明。
(六)申请程序:创业培训机构应于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培训备案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特别福利
退役军人创办企业租赁云创园A幢三楼(潮州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场地,万德云创园每平方直接给予减免20%租金(签赁场地租赁合同时直接减免)。
温馨提示:
★补贴申请万德云创园将积极协助办理。
★各项政策的申请材料和具体流程略有差异,建议您在申请前先电话咨询,做好准备,让申请过程更顺畅。
【咨询电话】
潮州市人社局:2129132(政策咨询)、2129161(申请流程咨询)
潮安区人社局:5813059
饶平县人社局:8869355
湘桥区人社局:2207479
万德云创园:15323557141(卢小姐)
南方+记者 许钰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