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晚间,道明光学(002632.SZ,股价10.93元,市值68.27亿元)发布公告,宣布将通过股权和债权转让,彻底完结与原控股子公司安徽易威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易威斯”)之间长达八年的诉讼纠纷。
公告显示,道明光学与合肥趣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平等、公平协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统称“转让协议”),以600万元人民币转让法院裁定执行的曹雯钧所持安徽易威斯的9.648%股权以及对曹慧芳、曹雯钧、安徽英迪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安徽英迪尔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郭路长债权。
道明光学表示,考虑案件持续年份较长,未来可回收金额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集中精力发展主业,故将安徽易威斯相关权益进行转让。本次转让事项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600万元。
2017年已丧失对安徽易威斯控制权
道明光学与安徽易威斯的“孽缘”始于2015年。
2015年12月,道明光学公告称,公司通过增资4000万元和受让股权1610万元的方式,合计出资5610万元投资安徽易威斯。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安徽易威斯 51%股权,安徽易威斯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协议,曹慧芳和曹雯钧保证安徽易威斯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2500万元和3500万元。若任何一年净利润低于1000万元,道明光学有权要求曹慧芳及曹雯钧立即赎回公司所持安徽易威斯全部股权。
当时正处于道明光学锂电池包装膜产品实现量产的前期。道明光学在公告中表示,在公司的锂电池包装膜产品预计于2016年1月实现量产的背景下,通过控股安徽易威斯有助于公司实现通过锂电池包装膜、充电设备等多点切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战略布局。通过多点切入、市场联动的方式,强化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行业渗透力和品牌影 响力,为实现公司“反光材料为基础、新兴行业为引领”发展布局提供有效的保障。
然而,安徽易威斯却未完成业绩承诺。2017年11月,道明光学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称,根据审计报告,安徽易威斯在2016年度仅实现销售收入2105.9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4.53万元,未达到业绩承诺标准。并且,2017年1—6月安徽易威斯仅实现销售收入804.88万元,亏损243.40万元。
公告中也提到,2017年9月8日,曹慧芳在未经董事会决定的情况下,擅自强令安徽易威斯停止生产,并将道明光学派驻的管理和财务人员驱离公司。
道明光学在最新发布的公告中表示,2017年开始,由于公司实际已无人员参与安徽易威斯管理,因此无法参与安徽易威斯经营相关的决策或对其实施影响,丧失对安徽易威斯的控制权。2017年9月30日起安徽易威斯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7年,因安徽易威斯业绩未达承诺且曹慧芳、曹雯钧未按照约定履行赎回义务,上市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尽管道明光学在2018年的一审和终审判决中获得了法院支持,并启动了强制执行程序,但案件持续时间长,执行过程复杂。2025年3月,公司通过以物抵债拍回的曹雯钧所持安徽易威斯9.648%股权,仍未能顺利完成工商变更,无法有效履行股东权益。
在10月28日发布的公告中,道明光学提到,截至本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法院执行款2034万元。本次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与安徽易威斯诉讼事项完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前三季度实现营收与净利润双增长
2025年上半年,道明光学实现营业收入7.34亿元,同比增长9.97%;实现归母净利润1.14亿元,同比增长21.88%。
对此,道明光学表示,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公司三大业务板块,即反光材料、微纳光学显示材料和电子功能材料稳步增长所致。
据悉,近几年,道明光学基于反光材料生产所沉淀、积累的技术平台为基础进行横向拓展和产业升级,开发了软包锂离子电池用铝塑复合膜、显示光学膜及PC/PMMA复合板材及薄膜、石墨烯导热膜等新型功能性薄膜材料,业务领域成功延伸到微纳光学显示及消费电子产业链。2025年上半年,反光材料营业收入5.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
10月24日,道明光学发布三季度报告,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4%;实现归母净利润1.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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