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获悉,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通过精准把握诉求、细致推进调解,成功化解该起设备买卖合同纠纷,在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帮助被告企业摆脱困局。
某橡胶公司向某环保设备公司采购废气处理设备,然而设备投入使用后,未达质量约定标准,导致生产产生的臭气超标,造成橡胶公司被责令停产停业。为挽回损失,橡胶公司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解除双方买卖合同,并由环保设备公司赔偿40万元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阅卷,梳理出双方核心诉求:橡胶公司急于恢复生产、减少停业损失;环保设备公司则不愿承担高额赔偿,希望避免“退货退款”的局面,降低经营风险。
考虑到直接判决会拉长诉讼周期、加剧双方对立,法官最终确定以快速止损为目标,采用分步调解思路,通过多轮沟通推动双方达成共识。
调解初期,双方分歧明显,法官针对双方诉求分别释法。从企业经营实际出发,向原告橡胶公司,分析诉讼成本,明确“利润损失需完整举证,且诉讼耗时会扩大停产损失”,引导其在维权的同时,寻求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环保设备公司,阐释关于质量要求、违约责任等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其正视自身存在的履约瑕疵;在客观公正的事实面前,双方纠纷差距在逐渐缩小。
在双方态度缓和后,法官提出先推进设备修复检测,再根据检测结果明确责任与费用的方案,引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橡胶公司获审批后推进前期设备调试,环保设备公司安装后负责维护(含换损件)与测试,以第三方检测为准 ——设备达标则纠纷了结,不达标则环保设备公司承担退货退款责任,同时明确不同结果下的费用承担方式。橡胶公司放弃其他诉求。
此次调解不仅高效化解了企业间的矛盾纠纷,避免了漫长诉讼程序可能带来的经营影响,也有力维护了公平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下一步,中站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更加专业高效的司法服务化解纠纷,促进涉企案件实质性化解,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行稳致远。(河南法治报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时俊亚 张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