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大参考》报道,近日,河南新乡原阳市民孙先生通过网络结识一名自称收粮老板的买家,对方从孙先生哥哥这里收购了三车共100多吨的小麦,总价28万元,并将款项打入孙先生银行卡。
孙先生分部分把钱转给妻子和哥哥,两天后,孙先生及其哥哥、妻子的银行卡被冻结,贵州警方告知他们收到的款项涉及诈骗资金。
▲孙先生母亲落泪 图源《大参考》
买家通过网络联系孙先生,要求购买小麦,并派人监装,全程电话沟通。装车完成后,买家失联,监装人员表示对此情况毫不知情。
▲孙先生收款截图 图源《大参考》
警方调查发现,买家可能利用孙先生账户进行洗钱活动,将诈骗资金伪装成正常交易款项。
▲孙先生卡被冻结 图源《大参考》
孙先生及其亲属的银行卡已被冻结,生意无法正常进行。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案件以确定诈骗分子的身份和资金流向。孙先生表示自己是正常交易,对卷入诈骗事件感到无奈和懊恼。
警方冻结孙先生及其亲属账户,法律依据是什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付建认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二条,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财物予以查封、冻结,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和配合。本规定所称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以查封、冻结等方式固定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产和物品,包括:(一)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二)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工具;(三)其他可以证明犯罪行为是否发生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财物。如果警方认为孙先生及其亲属的账户资金与诈骗案件相关,为防止犯罪分子转移赃款或再次用于犯罪,有权对账户进行冻结。
那么孙先生及其家属,现在应该怎么做,才可以拿回自己的钱呢?付建认为,如果财产与案件有关,比如涉及洗钱、转移赃款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亲属参与了共同犯罪,警方也有权依法冻结其财产。如果孙先生及其亲属能够证明账户内的资金与案件无关,是合法所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情况后3日以内应当通知金融机构立即解除冻结,钱是有可能要回来的。但如果资金确实与案件有关,如属于犯罪所得或用于犯罪活动,那么可能会被依法追缴或没收。
付建建议,孙先生及家属应尽快通过银行获取冻结公安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主动沟通冻结原因、案件性质及所需材料。整理身份证明、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冻结通知书等,以及能证明资金合法来源的材料。
潇湘晨报记者朱天翔 武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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