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法院:高效调解建工纠纷
近日,武汉市新洲区法院邾城人民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该案中,原告某建设公司为被告某化工公司完成施工后,被告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长期拖欠剩余工程款共180万余元,并提起反诉。
为从根本上解决纠纷,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原则,耐心梳理争议焦点,并从法、理、情等多维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在承办法官不懈的释法明理与悉心劝导下,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由被告分期向原告支付工程款的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近年来,新洲法院深入践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李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