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被告当庭支付赔偿款,高效化解矛盾。
据悉,原告作为网约车司机,与被告发生车辆剐蹭后,虽已获保险公司赔付的车辆维修费,但停运损失始终未落实。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阅卷确认事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具备调解基础,随即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中,双方因赔偿数额争执不下。法官先安抚情绪缓和气氛,再从法理层面剖析被告应承担的责任,用通俗语言释明法律后果;同时引导原告理性表达诉求,协助其合理确定赔偿标准。最终,被告同意支付停运损失,原告也对赔偿数额作出让步,被告当场履行付款义务,纠纷圆满解决。
下一步,昌邑法院将持续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化解当事人“心结”,推动矛盾实质性解决,切实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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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 丁美佳
终审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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