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余蕊均 每经编辑|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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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下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制定的《宜宾三江新区条例》和修订的《四川省林木种子条例》《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等三部省级地方性法规相关情况。
作为四川首个省级新区,宜宾三江新区自2020年2月设立以来,发展势头强劲,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站上600亿元新台阶,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600亿元,对宜宾经济增长贡献度不断提升,在全省发展大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经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宜宾三江新区条例》(后称《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大经济委专职副主任委员吴泓表示,制定《条例》既是适应新区建设发展的需要,通过立法明确新区管委会法律主体地位、赋予行政管理权限、强化要素支持保障,为新区建设发展提供相匹配的制度供给,同时也是固化新区近年来改革成效的需要,通过立法将已形成的建设发展经验总结提炼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依法进一步把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推向深入。
据介绍,《条例》主要涉及明确功能定位、厘清职能职责,理顺管理体制、充分放权赋能,实施创新驱动、推动科教创新,锚定发展定位、推动产业集聚和强化服务保障、提高治理效能等五大方面内容。
具体包括,明确三江新区“打造长江上游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创新型现代产业集聚区、国家产教融合建设示范区和四川南向开放合作先行区”的功能定位,赋予三江新区在区域协同、城市转型、产教城融合、开放合作等方面探索改革、先行先试的重任;
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赋权或者委托的事项外,将三江新区管委会履行职能所需要的省级、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法赋予或者委托三江新区管委会。三江新区管委会应当依法编制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规定三江新区应当推进大学城、科创城建设,支持高校聚焦产业需求设置特色专业,共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应当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生产经营成本……
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谢光永表示,《条例》的施行是三江新区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将有效厘清新区的管理体制,优化区域发展环境,促进产业集聚与提升,构建新的创新生态,切实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三江新区将依据《条例》,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承接省、市赋予的经济管理权限。通过优化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完善考核激励与容错纠错机制,激发改革创新活力。
同时,依据《条例》,完善用地、用能、金融等要素保障机制,优先配置指标,盘活闲置土地,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完善“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高校特色学科和校企研发合作,持续提升新区竞争力。
据悉,《条例》立法历时两年多,非常不容易。“期待在条例的护航引领下,宜宾三江新区能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勇立潮头、示范引领,创造更多三江模式、三江经验。”吴泓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