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母亲曾女士叙述案发经过。 潮新闻图
据潮新闻报道,今年4月,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初三学生潘某某,在自家楼栋门口被同住一小区的同班男同学钟某持刀杀害。钟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案件于10月15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曝光之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受害者是14岁的花季女孩,却在家门口遭遇了无妄之灾,并且两家之间并没有矛盾,相反,被害人的家长一直开车顺路带钟某上下学。令人细思恐极的是,在作案后,钟某回家还跟父母说谎,称有人行凶,他去救人,还受了伤。而在行凶之前,钟某搜索过“14周岁杀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
这一惨案看着让人揪心、愤慨,也再次向公众呈现了惩治低龄暴力犯罪这个严肃的问题。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恶性犯罪案件并不少。最高检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年均上升7.3%,其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重罪占比超20%。
此前,“12岁男孩弑母被无罪释放”“13岁男孩强暴女孩获释后再杀人”等典型案件广受关注,也推动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调整——突破了“不满14周岁一律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原有规定,下调了刑事责任年龄。2024年河北邯郸“13岁少年杀人埋尸案”,是我国首例对12周岁至14周岁未成年人判处无期徒刑的判决,也让公众看到司法的严肃力量。
当下,犯罪低龄化趋势凸显,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恶性也在变大,手段残忍,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一些未成年犯罪人呈现出“早熟的残忍”:有的预谋数月实施抢劫,有的为模仿网络暴力视频对身边伙伴痛下杀手。
以本案来说,钟某预谋犯罪心思缜密,事先网购作案刀具,网上搜索“14周岁杀人责任”,主观恶性极大,不是一时的冲动,而完全是经过精心准备;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事后又表现出出奇的“成熟冷静”,称自己是见义勇为受的伤,企图蒙混过关。这样的“深思熟虑”,证明了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极深,也说明严肃打击低龄暴力犯罪的重要性。
此前,最高法、最高检都曾明确表态:“对于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绝不姑息”,亮出明确的司法态度。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更是明确要求“绝不姑息纵容,坚决依法惩治,确保司法公正”。
“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惩治本身就是最好的“保护”。对恶性犯罪的依法追责,能让其他未成年人看清,年龄不是“护身符”,触碰法律红线必受严惩;能让监护人意识到,教育缺位需承担法律后果;更能向社会传递“生命至上”的价值导向。
14岁的被害女孩,不可能复生。依法严肃追究14岁凶手刑责,是在告慰死者,也是在警醒社会,必须在个案判决中全面贯彻对于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的低龄犯罪“绝不姑息”的司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