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钛白粉巨头龙佰集团遭遇的商业秘密侵权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10月14日晚,龙佰集团公告,其控股子公司云南冶金新立钛业有限公司(简称“云南新立”)于近日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云民初2号】。就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云南新立作为民事诉讼的共同原告之一,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云南新立已交纳了本案的诉讼费。
据悉,该案不仅牵涉前核心员工跳槽泄密,云南新立等更提出高达13.005亿元的经济损失赔偿及维权合理开支1000万元等,成为行业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索赔金额最高的案件之一。
核心技术遭遇“内鬼”
作为工业领域不可或缺的“白色颜料”,钛白粉的生产工艺长期分为硫酸法与氯化法两大路线。
其中,氯化法因具有污染排放量低、能源消耗少、可实现全流程连续化生产等优势,被视为钛白粉行业的升级方向。但长期以来,该工艺的核心技术与关键设备被海外企业垄断,国内仅有少数企业掌握了该生产装置的核心技术。
云南新立等此次被侵犯的相关技术秘密,正是其引进并采取严格保密措施的大型氯化钛白粉生产线的建设工艺、生产技术。
公告披露,自2007年起至2019年期间,被告刘建良、江书安、赵泽权等人曾分别担任过云南新立的重要领导岗位、主要技术岗位。
江书安、赵泽权于2019年下半年入职于河北燕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河北燕钢”)的关联公司,利用原告的技术秘密等资料为所在公司的氯化钛白粉生产线的规划、设计、建设等提供相关服务。
2022年,因被告江书安、赵泽权涉嫌与其他犯罪嫌疑人等共同侵害原告的技术秘密,云南新立向云南省禄丰市公安局提出刑事控告,该局于当年正式立案,并启动刑事诉讼的侦查程序。
2025年5月,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先到案的刑事被告人刘建良、江书安、赵泽权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判决。
诉请赔偿经济损失超13亿元
在刑事案件取得进展的基础上,龙佰集团进一步追击,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公告,云南新立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刘建良、江书安、赵泽权以及河北燕钢,立即停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原告涉案技术秘密,在《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全国性媒体公开道歉,并暂定索赔经济损失13.005亿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000万元等。
云南新立成立于1999年,是国内起步建设较早的钛生产加工企业。2019年,龙佰集团以8.29亿元的挂牌底价成功竞购云南新立68.1%股权及52.19亿元债权。此后,龙佰集团通过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债权增资等形式不断扩大持股比例至99.58%。
在龙佰集团的资金与技术加持下,云南新立2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在2023年建成投产,目前已成为云南省钛白粉行业的领军企业。而龙佰集团自身也已形成钛白粉年产能151万吨、海绵钛年产能8万吨的全球领先规模。
对于此次诉讼,龙佰集团在公告中表示,由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故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此外,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依法主张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作者:王乔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