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江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以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最终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群众矛盾,维护了邻里和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杨某与李某系同村村民,2018年7月,李某雇佣杨某为其建造房屋,双方约定瓦工费用为每平米120元。施工结束后,李某尚欠48平米劳务费未支付。杨某多次索要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劳务费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深入了解案情,充分明晰案件事实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耐心倾听双方意见,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反复沟通调解,杨某自愿放弃部分诉讼请求,李某同意支付劳务费用3500元,双方达成和解。根据调解协议内容,李某于期限最后一天履行劳务费用,承办法官心系当事人权益,利用午休间隙,协助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调解协议顺利履行。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宁江法院践行“公正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彰显了法官的高度责任感和专业司法能力,为构建和谐乡村、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今后,宁江法院将继续秉持“调解优先”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水平,传播司法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