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李子耀
9月26日,记者从《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已于7月31日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这是信阳制定的第十六部地方性法规。
随着信阳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居民生活需求的不断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已成为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大民生问题。信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吴继宏表示,通过市长热线、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政府了解到物业管理领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例如,物业服务质价不符、业主权益保障不到位、公共收益不透明、老旧小区管理缺位等。这些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此次《条例》出台,便是围绕物业服务、监督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相关部门职责,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这不仅有效填补了信阳市物业管理领域的立法空白,更标志着信阳市物业管理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新阶段。
记者梳理后发现,《条例》采用简易立法体例,不分章节,共四十四条,聚焦物业管理工作全链条各环节。
主要有精准回应民生痛点、强化基层协同治理、健全信用监管体系3大亮点。具体为: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质价不符、公共收益管理混乱、老旧小区管理薄弱等问题,通过专项条款有针对性破解,例如要求公共收益共管并公示、建立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机制;将街道、社区纳入物业管理“第一线”,要求信用评价等工作征求基层意见并公示,推动形成 “主管部门监管+基层组织协同”的治理格局;推行物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价,将评价结果与企业信用评级、招投标挂钩,以信用约束倒逼服务质量提升。
同时,为确保《条例》落地见效,信阳还制定了3大保障措施。
强化责任落实。物业管理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履职尽责、协同推进。市直各职能部门列出工作职责清单;县区人民政府列出权责清单和执法事项清单。通过明确落实“三张清单”确保监管有法可依。强化街道(乡镇)物业管理工作机构,赋予其协调执法、应急处置、考核评价等实体化职能。
聚焦难点攻坚。破解“老旧小区管不了”难题,通过“分项委托+社区托管”模式实现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治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矛盾,有效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让《条例》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凝聚监督合力。畅通多元化监督渠道,用好“信阳码上办”线上投诉平台,鼓励业主依法监督、理性维权。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将持续关注《条例》执行情况,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高涨法规的刚性约束力。
“去年,我们就编制了详细的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各项立法工作的时序进度。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对条例制定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霞表示,今年年初,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抽调市直十个部门的业务骨干和相关专家,组建立法工作专班,集中时间封闭起草条例草案。同时,组织调研组先后赴4县3区30个住宅小区开展立法调研,召开16次座谈会,市县(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居(村)委会和物业协会、物业企业、业主代表等360余人参加座谈,听取了11名律师、10名人大代表和14名政协委员的意见。
记者了解到,3月4日、4月24日,信阳两次向社会公告,公开发布条例草案一稿、草案二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条例草案于2月27日经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6月27日二审表决通过;7月31日,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高票批准通过。整个立法过程中,共收到意见建议1408条,是信阳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收集意见最多的一部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