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年纪小贪玩
家长带娃外出
一定要注意看护好孩子
不要让他们陷入危险之中
近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就公布了一个相关案例
2024年,不满6岁的男童小乔(化名)被爸爸带到一家知名火锅店和朋友们聚餐。
等待上菜期间,小乔一直在火锅店玩耍。视频监控显示,孩子多次在景观水池旁跑跳,第一次跑跳时被其父带走,随后小乔又再次跑跳,父亲未再出现。
结果,在蹦跳的时候,小乔摔了一跤,脑门正好磕到了店里的一处景观池的边缘,磕出了一个近3厘米的大口子。
孩子当即被送往医院,伤口在前额,血流不止。最终,面部一共缝了30针,医生称之后可能会留疤。
对于医疗费和赔偿
小乔的家长和火锅店
多次协商未果
孩子的父母觉得是火锅店的责任,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后续整容费用等总计5万余元。
父母认为,火锅店没有做好应有的安全防范提示,只在景观边上的台阶贴了黄黑相间的警示条,但景观本身却没有设置安全提醒标识。其次,在孩子跑跳嬉闹期间,身边经过的多位服务人员,也没有进行相应的提醒。
火锅店则辩称,当时在场的孩子父亲放任不管,是导致孩子摔倒磕伤的主要原因。根据事发当时店内监控视频显示,和这对父子一起来吃饭的其他朋友,对方小孩子挣扎想玩,也是被爸爸紧紧攥住。
火锅店称,反观磕伤的小朋友,视频显示,一直是自己在景观池边跑跳嬉闹,没有大人阻止管教,存在监护失责。但孩子家长称,曾阻止过孩子,且孩子始终是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
那么,这起事故
究竟是谁的责任呢?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各承担50%责任,火锅店需赔付11000元。
火锅店责任在于,没有设置完善的安全警示标识、没有对小朋友起到应有的提醒劝阻。
小朋友的父母,因监管失责,需承担一半责任。
法官许思思表示,对于孩子的教育,父母是第一责任人,对于孩子的保护,父母肯定是第一位的。
记者 | 董冰茜
来源: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