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近日,桃李面包发布一则“蛋月烧”月饼产品电梯广告,引发不满。随后,桃李面包回应文案“翻车”并道歉。9月5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青工委副主任杜成祥,其点评称桃李面包上述内容涉嫌价值观误导、冒犯特定群体,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之规定。
争议广告已下架
桃李“蛋月烧”月饼淘宝、小红书卖断货
9月5日,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桃李面包“蛋月烧”月饼广告文案称,“有人说五仁不好吃,我们认为:那是因为你还年轻,还没饱尝过生活的毒打。桃李蛋月烧,等一个有故事的人下单。”
有网民认为,买个月饼为什么要接受商家“教育”,有的则认为,这是企业在“背刺年轻消费者”。广告发布后,引发不满。
9月5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在淘宝、小红书平台的桃李面包旗舰店搜索,未看到“蛋月烧”五仁月饼,但抖音商铺中仍有该款蛋月烧五仁月饼在售,售价39.9元(8枚)。
大皖新闻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桃李食品旗舰店淘宝客服,对方答复称,五仁蛋月烧月饼因销量较好,暂时无货。记者进一步追问是否因争议广告而下架产品,客服予以否认。“不是,是因为没有货,可关注店铺,产品上架会有通知”。
9月5日,桃李面包发布“回应”,称关于文案“翻车”,“全是领导的责任”,并称“确实是领导拍的板,这个锅只能他来背,在此鞠躬道歉,他现在正在接受‘现实毒打’。从今天起,后续宣发正式由我们年轻人接管。批评我们都接受,反思也在进行中,态度端正,挨打立正。”
桃李面包道歉
律师:争议广告涉嫌价值观误导、冒犯特定群体
针对此次“翻车”广告,杜成祥律师分析称,桃李面包公司广告把“喜欢/不喜欢五仁月饼”与“是否受过生活毒打”强行关联,暗示“不喜欢五仁=幼稚、人生阅历浅”,属于对年轻群体的人格否定,已超出“幽默”尺度。该内容涉嫌价值观误导、冒犯特定群体,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之规定。
对于违法广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罚。近年来因多家企业因发布价值观误导的广告而被处罚,例如某外卖平台、某白酒公司、某椰汁品牌都曾因为发布价值观误导广告而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