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合计人民币136,260,061.32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卓翼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翼智造”)收到了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门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5)粤0703 民初13422号,江门法院就卓翼智造与江门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中科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优选师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七千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七千猫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受理。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卓翼智造有限公司
被告1:江门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2: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3:深圳华中科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4:深圳市优选师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5:深圳七千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6:深圳七千猫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二)事实和理由
1、在原告与被告1签署的《采购协议》项下,被告1应向原告支付欠付的成品货款80,079,651.05元及对应的利息。
2、在原告与被告1签署的《采购协议》项下,被告1应向原告支付在途订单损失(含物料及已生产的半成品、裸机、整机)55,358,569.67元。
3、在原告与被告1签署的《采购协议》项下,被告1还应向原告支付订单差价231,301.62元、呆滞物料费150,006.28元、返工费59,652.70元、停线放空人力损失费380,880.00元,共计821,840.60元。
4、被告2、被告3、被告4、被告5、被告6应对被告1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1向原告支付成品货款80,079,651.05元,并支付利息。
2、判令被告1向原告支付在途订单损失(含物料及已生产的半成品、裸机、整机)55,358,569.67元。
3、判令被告1向原告支付订单差价231,301.62元、呆滞物料费150,006.28元、返工费59,652.70元、停线放空人力损失费380,880.00元,合计821,840.60元。
4、判令被告2、被告3、被告4、被告5、被告6对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诉讼请求中被告1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本案诉讼费用由六被告承担。
以上诉讼请求金额总计136,260,061.32元。
二、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6起,金额合计16,602,148.13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6%,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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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故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依法主张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起诉状》;
2、《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