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于玉平主持会议。会上,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桂芹解读了《青岛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财经工作室主任盛斌杰发布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推动本市海洋经济发展的情况,社会建设工作室主任陈滨发布了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的情况,并分别答记者问。
我省首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法规表决通过
8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据张桂芹介绍,《条例》是我省首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法规,根据本市海洋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和建设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现代海洋中心城市等目标定位,着力突出了立法的引领性、创新性。
《条例》在立法的原则和体例结构上,突出以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以扩大对外开放提升现代海洋城市影响力,以人海和谐理念推进海洋绿色低碳发展,努力在海洋强国强省建设中“打头阵、当先锋”,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
在主要内容上,《条例》紧密结合本市海洋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如在产业发展中,贯彻市委关于构建“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的部署要求,对4个海洋新兴产业、4个传统优势产业和2个海洋未来产业,分别规定其发展方向、责任部门和和发展措施等,以法治力量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条例》还加强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创新性制度措施,为推动海洋经济向纵深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如在推动海洋绿色发展中,对实施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建立海洋碳汇监测核算体系、推进海洋碳汇价值转化等作出规定。在开放合作中,规定市政府建立海洋重大项目跨区域利益分享机制,支持项目落户利益关联方在统计指标核算、重大项目考核、生产要素保障等方面互利共赢,以进一步强化陆海统筹、区域合作落地落实。在服务保障中,规定建立涉海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机制,对重点项目给予综合性政策支持等。
以人大监督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海洋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
据盛斌杰介绍,为做好专题询问工作,市人大财经委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建立了包含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5大类25项具体指标的评价体系,综合分析青岛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优势和不足;走访了4个区市和20余家企业,向42个政府部门、驻青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及重点涉海企业,调研海洋经济发展情况、征集问题建议;开展了“4+4+2”重点产业、科技成果转化、航运中心建设等重点领域专项研究,拓展了调研的高度、广度和深度。此次专题询问采用“开放题干+保留问题”的形式组织询问,一方面,提前“开卷”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等14项询问重点,另一方面,瞄准重点领域关键节点,以“小切口”形式现场“开题”,推动政府部门深入研究问题,精准拿出答案,着力化解制约海洋经济发展的长期、深层次问题。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做好跟踪监督,推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抓紧办理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本市海洋经济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并将结合重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适时开展询问重点问题“回头看”,督促职能部门改进工作,提升海洋经济各领域管理服务质效。
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对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的监督工作。6月至8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重点对“一法两条例”中有关城市应急救援条款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据陈滨介绍,检查中,通过区(市)联动、部门自查、调研座谈、实地抽查,收集整理了7份自查报告、10份检查报告、89份自查表。紧盯应急预案、应急力量、物资配备、应急处置等关键问题,联合市政工程、海上旅游、城市大型综合体、大型游乐设施等四个重点领域的行业监管部门,同步开展行政执法,邀请相关领域专家10人次、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委员代表25人次,深入部分区(市)和企业,现场反馈问题隐患20余项。围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进一步提升城市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保障体系,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基层基础,进一步推动应急安全社会共治。
(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李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