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你单方面提出的,彩礼我是不可能退的!”“我们才结婚7个月,我有权要求将彩礼全额退还给我。”近日,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八角司法所联合东瓜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彩礼返还引发的婚恋纠纷。
2025年1月,东瓜镇村民李某(男)与八角镇村民王某(女)在当地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产生矛盾,协商决定离婚。然而,双方在彩礼及各类礼金的返还问题上争执不下。多次协商未果后,当事人来到八角司法所寻求调解。
八角司法所与东瓜司法所迅速联动,两地工作人员分别走访了当事人家庭及知情亲属,厘清来龙去脉,随后组建联合调解小组介入调解。调解初期,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与李某、王某两家沟通,认真倾听双方诉求。李某家主张,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极短,王某应全额返还彩礼;王某家则认为,离婚系李某单方提出,彩礼不应退还,要求李某不再纠缠。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梳理出本案两大争议焦点:彩礼是否应当全额返还?如何有效化解双方家庭矛盾?面对分歧,调解员进行了充分的释法明理,针对李某家要求全额返还的诉求,调解员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彩礼返还需结合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彩礼实际使用情况、双方过错等因素综合判断。鉴于双方已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彩礼在共同生活中必然存在一定消耗,因此法律不支持全额返还。针对王某家拒绝返还的态度,调解员阐明:虽然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但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尚未形成完整的家庭共同体和稳定的生活状态。结合实际情况,法律支持酌情返还部分彩礼。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双方情绪逐渐平复。调解员抓住时机劝导:“毕竟曾有一段姻缘,不如各退一步,避免矛盾升级,彼此留一份体面。”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王某向李某退还部分彩礼。至此,这起因彩礼返还引发的婚恋纠纷得以圆满化解。(陈颖、胡怡琳)
来源:楚雄州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