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情况。该《条例》已于7月23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云南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首部系统性、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
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完善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是促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的有力保障。
《条例》共7章61条,坚持法制统一,突出云南特色,主要规定了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基本原则和制度、管理体制、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金融创新、沿边开放合作、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内容。
理顺管理体制。《条例》规定,按照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权责明确、精简高效、公开透明、运转协调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省人民政府、省自贸试验区工作机构、片区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片区管理机构、联动创新区及省级有关部门的职能职责。
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条例》规定,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和完善双向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服务机制,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通关效率,探索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创新“一地两检”、外贸新业态等贸易便利化政策措施,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化水平。
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条例》明确,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例如,探索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资产转让、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边境贸易场景建设、跨地区保理业务、融资租赁证券化、期货保税交割、NRA账户存取现业务试点和经批准的资本项下业务等。
突出沿边跨境特色。《条例》规定,开展边境地区外籍人员入境务工试点,促进边民往来便利化,推进互市贸易落地加工、跨境能源和国际农业合作、多式联运“一单制”、跨境物流、跨境旅游以及离岸贸易、易货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对标国内外先进规则,开展贸易、投资、金融、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保障等各领域的改革创新,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新闻发布会上,省商务厅(省自贸办)表示将分阶段推进改革任务落地。目前,已研究形成了涵盖单边开放、易货贸易、跨境劳务合作、跨境电力交易、跨境数据流动等第一批30多项举措,推进云南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和能级持续提升。
记者问答
问:《条例》的出台,将为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发展提供怎样的法治保障和制度支撑?
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助于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云南落实,有助于推进自贸试验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助于强化自贸试验区坚持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导向,有助于支持建设具有云南特色的自贸试验区。
问:《条例》在促进沿边开放合作有哪些举措?
答(省商务厅):《条例》提出了跨境人员往来、边境贸易、跨境产能合作、跨境物流、跨境旅游、贸易新业态新模式、跨境科技合作等9方面举措,充分发挥沿边自贸区的区位优势。
问:此前已出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为何还要制定《条例》?有何变化?
答(省司法厅):随着自贸区建设深入,原有《办法》已不能满足发展的实际需要。《条例》将试验区成立5年来形成的好的实践成果上升为法规,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制度设计和法律保障,让改革创新探索更有依据。
问:在提升跨境人民币便利化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近年来,云南自贸区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持续增长,2025年1至7月达184.11亿元,同比增长13.21%。我们优化企业认定标准、推动现钞跨境调运、创新电商人民币结算、试点二维码支付互联互通,不断提升结算便利化水平。
问:在支持提升自贸试验区开放水平方面,昆明海关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昆明海关):推出“运抵直通”等通关新模式,推广“互联网+边民互市”监管,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跨境电商、退货中心仓、无轨站等,培育保税维修、快速通关等新业态,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开屏新闻记者 杨质高
一审 高伟
责任编辑 何丹
责任校对 刘自学
主编 严云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