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2日,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制度依据《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所有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担保。
在担保对象方面,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担保,如因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公司所属子公司等,且担保对象须有较强偿债能力。
担保管理职能部门方面,公司为他人担保时财务中心为职能管理部门,子公司为他人担保时子公司及公司财务部为职能管理部门。担保审批程序涉及多环节审查,职能管理部门要掌握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并分析收益风险,经多道审批后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并公告。
在担保审查与决议权限上,董事会要审查申请担保人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等情形不得提供担保。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时利害关系方应回避表决,对外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同情形下的担保审议要求各有规定。
制度还涵盖了订立担保合同、担保风险管理、担保信息披露、责任人责任等多方面细则,明确了各部门在担保相关事务中的职责,以确保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规范与风险可控。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