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短视频平台未拦截含暴力镜头的儿童动画,被责令整改还罚了80万;某游戏主播故意诱导孩子充值5000元,平台因未设消费限制,额外被罚200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不仅划了“保护红线”,更明确了“违规代价”,实施违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行为,将面临罚款、停业甚至刑事责任。
那么究竟哪些行为算违规?要承担什么责任?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德略律所主办婚姻家事案件的党红亮律师,为大家详细解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的法律责任条款。
行政处罚:违规主体的“首要代价”
01 未履行保护义务需要承担的责任
依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五十四条,未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或未履行信息内容审核义务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高达上一年度营业额5%的罚款,甚至暂停业务或吊销营业执照。
02 传播不良信息需要承担的责任
依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传播不良信息的,可能被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相关许可证。
民事责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须“赔钱+补救”
依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条例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具体包括:
01 赔偿经济损失:
如未成年人因平台未拦截诈骗信息被骗取的充值款、打赏款,或因心理创伤产生的心理咨询费、治疗费;
02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如删除传播未成年人的恶意P图、侮辱言论,或在相应平台发布澄清声明,弥补对未成年人的名誉损害。
治安管理处罚与刑事责任:触碰“法律底线”的严重后果
若违规行为超出“行政违法”范畴,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将面临更严厉的惩戒:
01 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个人在网络上辱骂、恐吓未成年人,或散布未成年人隐私,情节较轻的,将被处行政拘留、罚款。
02 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传播淫秽物品、诈骗未成年人财物等行为可能触犯《刑法》。
从业限制:违规从业者的“职业禁区”
依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五十七条,因违反条例被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同类业务——即被行业“限制从业”,对从业者的职业发展造成长期影响。
律师提醒:“轻违规”也可能酿重责
党律师强调:部分主体认为“偶尔漏审一条内容”“没及时设青少年模式”是小事,但条例的处罚力度覆盖“轻、中、重”全层级,从罚款到停业,再到刑事责任,不存在“轻微违规不追责”的情况。无论是平台还是个人,都需严格落实保护义务,避免因侥幸心理付出沉重代价。
结语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法律责任条款,既是对违规行为的“警示”,也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只有让所有主体明确“违规必被查、违法必受罚”,才能推动家庭、学校、平台、社会形成保护合力,真正为未成年人网络权益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 律师简介 ○
——党红亮律师——
·北京德略律师事务所主任
·资深婚姻家事律师团队首席律师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
·央视财经频道嘉宾律师
·央视社教法制栏目特邀律师
·央视《法律讲堂(生活版)》专家库律师
·法治网特邀普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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