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静县人民法院巴音布鲁克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彩钢房修建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法庭干警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调解,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显了司法的温度。
据悉,原告宝某与被告乌某约定,由宝某为乌某在巴音布鲁克牧区修建彩钢房,总价款16000元。乌某先行支付10000元预付款,房屋竣工后支付尾款6000元。房屋完工后,乌某未及时验收,后发现窗户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宝某修复后再支付余款。但宝某却以巴音布鲁克牧区地处偏远往返成本较高为由迟迟未进行修复,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致使矛盾升级,宝某将乌某诉至巴音布鲁克人民法庭要求对方支付剩余款项。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牧区纠纷的特殊性,认为仅通过庭审难以彻底解决问题。为实质化解矛盾,法官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携原告一同前往被告所在牧区实地查看房屋状况。在现场,法官组织双方当面沟通,明确窗户修复的具体要求,并督促宝某当场完成修复工作。问题解决后,在法官的见证下,乌某当场履行付款义务,一次性给付剩余款项5700元,纠纷圆满解决。
近年来,和静县人民法院巴音布鲁克人民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便民利民举措,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有效减轻了牧民群众的诉讼负担,彰显了基层法庭“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初心和担当。(苏不生托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