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钻石 来源:海关发布
来函咨询:
我先生因钻石走私案,检察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起诉到法院,因为我家庭困难,所以一开始不打算请律师了,法院给我先生指派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现在想着还是请走私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帮帮我先生,请问已有指定法援律师的情况下,还可以再委托律师吗?
走私刑事辩护律师吴国雄律师/深圳: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一条规定:对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被追诉人提供辩护,被追诉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又代为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听取被追诉人的意见,由其确定辩护人人选。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辩护人权利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25〕9号)进一步规定: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担任辩护人后,无论该辩护人是否已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又代为委托辩护人的,受委托的辩护人均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终止法律援助。
3、简言之,你可以委托律师为你先生辩护,由你先生决定谁为之辩护,如果你先生选择你委托的律师,那么法律援助中心就终止指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