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秦朝“书同文”政策的再认识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为巩固统治,他推行了一系列影响深远的改革措施,其中“书同文”政策在文化领域产生了划时代的影响。这一政策旨在终结战国时期“文字异形”的混乱局面,通过文字统一促进政令畅通和文化融合。
《说文解字·叙》记载秦“书同文”正体字的确立:“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按照传统说法,史籀大篆是西周晚期的文字。从下表字形可看出,“令”“邑”的小篆字形的确上承西周晚期文字。长期以来,人们多将“书同文”简单理解为以小篆为正体来统一文字。然而,从“令”“邑”等字的汉代字形直接上承战国秦文字的事实中可看出,秦“书同文”也对当时社会通行的隶书进行了实用层面的规范。因此,秦朝的“书同文”实际上包含两个相辅相成的层面:在文字使用层面,对战国时期社会上通行的以秦文字为主的隶书进行规范;在文字理据层面,以西周晚期文字为基础,将大篆改造为小篆并以小篆为正体引导文字发展。
战国晚期,隶书因其书写便捷,已成为日常书写的主要字体。出土于湖北云梦睡虎地、甘肃天水放马滩等地的秦简,证明了隶书的普及。《说文解字》《晋书》等文献记载的秦始皇命程邈“定书”,实指让程邈负责当时隶书的整理规范工作,而非传统认为的程邈创造隶书。这一举措体现了秦“书同文”政策对文字社会性的高度重视:文字的生命力在于实用,规范必须基于现实用字习惯。
然而,单纯注重实用性远远不够。战国时期,民间俗体盛行,汉字构形理据遭到严重破坏,导致文字混乱难辨。为此,在文字理据层面,秦朝选择以西周晚期的大篆为基础,创制小篆作为正体。大篆结构整齐、笔画匀称、字形美观,较好地保存了汉字的构形理据。因此,秦丞相李斯等人以西周中晚期的字书《史籀篇》为蓝本,通过对大篆的改良,形成了系统规范的小篆字体。这种看似“舍近求远”的策略,旨在恢复汉字的理据性,引导社会用字走向规范化道路。
秦朝通过确立小篆为正体,在字形理据和书写规范等方面为汉字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正确导向。然而,小篆婉转迂曲的笔法、整饬严谨的结构,难以满足社会用字对便捷书写的迫切需求。要使小篆真正发挥规范、引导社会用字的功能,就必须在写法上向社会用字习惯妥协,采取“正体俗写”的变通策略。这一策略在秦始皇二十六年的诏版文字中得到生动体现:
诏版文字方折、平直的笔画形态接近俗体,但字形的结构理据却遵循小篆规范。这种在保留字形理据的前提下,将婉转迂曲的笔道改为平直方折笔画的创新做法,有效解决了小篆与实用文字脱节的问题,大大提升了“书同文”政策的实施效果。
尽管秦帝国国祚短暂,未能让“书同文”政策完全实现其理想目标,但其历史价值不容低估。这一政策成功结束了战国时期文字异形的混乱局面,建立了统一的文字体系,为汉字此后两千多年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更为重要的是,“书同文”促进了文化统一和国家认同,消除了不同地区间的交流壁垒,使多元文化得以融合共生。从长远来看,它为中华文明的延续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成为维系中华民族团结的坚韧纽带。
作者简介
陈晓强,兰州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文字学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