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8,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外公布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并防范风险。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含控股子公司)债务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两者对外担保之和。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擅自以公司名义签署相关文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审慎对待担保债务风险,违规或失当担保致损将承担连带责任。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
在对外担保对象审查方面,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担保,如互保单位、有业务关系单位等,但需同时具备较强偿债能力。董事会决定担保前要掌握债务人资信状况,申请担保人需提供包括企业基本资料、担保申请书等多方面资信状况资料,对于存在多种不良情形的不得提供担保。
审批程序上,股东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按章程规定行使决策权。不同情形的担保审批权限有明确规定,如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须股东会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特殊规定,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且对外担保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等。
管理方面,由财务部门经办、法务部门协助办理,明确了两部门在担保过程中的主要职责,包括资信调查、合同管理、风险处理等。同时,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参与担保事宜的部门和责任人有通报义务,若被担保人出现相关问题应及时披露。此外,制度还明确了违反规定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等多项内容。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