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更济宁讯 惠企政策系列解读,今天一起了解人社领域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相关内容。
政策支持范围:
正式注册的家政服务机构(含公司、社会组织等)为通过本机构就业的16至60周岁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的,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一次性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缴纳保费标准不足100元的,据实全额补贴。保费补贴每人每年仅享受一次,保费由从业人员本人支付的不予补贴。
所需申领材料:
(1)《济宁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表》和《花名册》;
(2)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4)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名单复印件;
(5)家政服务机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信息。
具体办理流程:
(1)网办流程:
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办(网址:
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
(2)现场办理流程:
①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②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核查补贴申请材料,对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审核通过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