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运用“情理法”融合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因未成年人打架引发的健康权纠纷,不仅促成赔偿款当场履行,更让当事人从冲突对立走向相互理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据悉,2024年9月29日,未成年人吴某因贺某此前辱骂其朋友一事发生口角,贺某率先动手击打吴某面部,其朋友高某、丁某、王某随后参与殴打,致吴某构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涉事未成年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后,吴某监护人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等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青少年冲动行为背后的教育问题远重于单纯判决。调解中,法官一方面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双方监护人明确未成年人侵权的监护责任及赔偿范围;另一方面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共情视角,引导家长换位思考,体谅对方家庭的焦虑与处境。
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贺某等人的监护人当场足额支付赔偿款,并承诺今后将加强对孩子的法治教育,杜绝暴力行为。吴某监护人对结果表示满意,当场申请撤诉。
“少年之事无小事。”桦甸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秉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原则,通过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机制,把涉未成年人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护墙”。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美佳
责编 姜岸松 实习生杨子阔
二审 丁美佳
终审 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