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防城港“亮证女”侯某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该消息于今日中午登上热搜。
侯某某“亮证”事件,一度引发轩然大波,经当地调查发现,其所亮证件是其消防员丈夫黎某的行政执法证,黎某当时虽未在场,但未妥善保管应由其本人保管的行政执法证,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已对其立案调查。
“管好身边人”绝非小事小节,调查组的通报发布后,当时就有网友指出,哪怕是执法人员本身遇到民事纠纷时,“以证吓人”“以证服人”也涉嫌公权滥用。侯某某和二级消防士黎某虽然是夫妻,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共用”执法证,公职人员亲属狐假虎威,属于典型的“拿着鸡毛当令箭”,已经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惩治“拿鸡毛当令箭”,法律要及时“亮剑”。一起小小的会车让道纠纷,最终闹成持续发酵升级的舆论风暴,说到底还是侯某某的特权思维在作祟,企图“狐假虎威”。如果不是另一方车主个性“较真”,这点小伎俩说不定还真可能得逞。
广西警方对“亮证女”侯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再次证明,无论有没有所谓“背景”,都不能仗势欺人,更不能触碰法律底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惩治。同时,执法部门对于此类行为,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才能防止“权比法大”的思维作祟,才能及时消解流言蜚语,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杜绝某些人的“亮证思维”。
上游新闻评论员 康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