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提供的多种形式的担保,包括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债务种类涵盖多种金融业务形式。
在担保审批方面,被担保人需满足一定条件,如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等;申请担保的项目也要符合相关产业、布局调整及主业方向等要求。担保申请由财务管理部受理,申请担保人要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书及附件资料,包括基本情况、债务情况、还款计划、反担保情况等。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风险控制措施;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其应提供反担保。财务管理部会同法律事务部对相关方进行调查评估,经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审核后,董事会秘书组织履行审批程序。董事会审议时可聘请外部机构评估风险。同时明确了多种不得提供担保的情形。
审批权限和程序上,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要征求独立董事意见。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情形包括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
在担保合同及反担保合同订立方面,要订立书面合同,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明确多项条款。
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担保的日常管理和风险控制,包括登记、跟踪检查、保存文件资料等工作。被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公司要按规定披露担保信息,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制度还明确了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且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参照执行本制度。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