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是考取驾照的黄金期,但您是否清楚学车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雷区”?从选择驾校、签订合同,到练车安全、考试权益,处处有“法”可循。为了帮助大家安心学车、顺利拿证、规避纠纷,7月30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走访了交警和法官,梳理这份学车法律知识清单。
学员私自练车 发生事故担全责
“我当时就觉得多练几次肯定能过科目三,没想到会闯这么大的祸。”回忆起前两天的经历,大学生小张仍心有余悸。小张开学读大三,看着身边很多同学都拿到了驾照,便想着这个暑假也考个驾照。
一开始还很顺利,接连通过了科目一、科目二的考试,可到科目三却卡了壳,连续两次考试都没过。想着8月份还和同学约了一起出去玩,如果再不通过考试,就得耽误自己的行程,小张有点心急。可驾校每次练车都要排队很久,一天也轮不上几次,她便背着家人,偷偷借用朋友的私家车,找了一个空旷的路段,想着自己多练习一下。
没想到,第一天上路,就因为有辆电动自行车突然出现,她一紧张猛打方向,车直接冲向路边,撞到围墙才停下来。虽然人没事,可车辆的损失却需要自己全部承担。“现在不仅朋友对我有怨言,爸妈也天天埋怨我。”小张说,自从发生事故后,她对开车也有了阴影,教练一直催着她去练车也不想去。
和小张不同的是,小李是在驾校学车的时候发生了事故。练习科目二时,虽然教练坐在身边,也第一时间采取了措施,可车还是撞到了旁边的树上。驾校要求小李承担一部分损失,可小李觉得事故是在自己学习期间发生的,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因为这个,小李和驾校谈了好几次,都没有达成共识,驾校也不再安排他后续的学习。小李已经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正在等待投诉结果。
这些法律“雷区”千万别踩
练车时,学员不慎撞坏了教练车,责任谁来承担?
根据民法典基本原则,一般应当是“谁侵权,谁赔偿”。但是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的学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法律对其侵权后的责任承担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即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作为驾校学员,并不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应当有教练随车指导、保证学员安全。若发生事故,因教练正处于履行职务期间,故赔偿责任最终应由作为用人单位的驾校承担。但若是学员未经允许私自驾驶机动车或者故意制造事故,则需要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未取得驾照,可以借用他人的车辆练习吗?
不可以。学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借用他人车辆上路“练手”属于无证驾驶,除了将面临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还有可能被处以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作为车主,在明知对方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仍然同意借车,放任了无证驾驶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过错。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参加驾考,但合同上载明“概不退款”,能否向驾校申请退费?
可以申请退费。如果学员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的学习与考试,可以向驾校提出解除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驾校已经履行了部分培训义务的,可以要求学员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对于培训合同中约定的类似“概不退款”等内容,若该约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格式条款,该格式条款应认定无效,驾校应当向学员退还超出驾校损失部分的学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避坑维权三步走
选择驾校时,应当全面了解驾校资质、服务口碑及考试通过率等情况,优先选择办学规范、收费透明的正规驾校,以防驾校中途“跑路”或者“倒闭”,导致学车中断、钱款损失的风险。
选择好驾校后,应当签订规范的书面培训合同,并仔细审阅合同期限、收费明细、双方权利义务、退款规则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妥善保管好合同及缴费凭证。
若遇驾校怠于或拒绝约考、乱收费、拒绝退费等问题,要及时与驾校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及时投诉至交通管理部门、12345热线或消协调解;收集保全证据,如合同、凭证、沟通记录等,必要时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