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累计诉讼及仲裁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58,625.9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4.74%。其中,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56,094.90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第三人的诉讼、仲裁金额为2,531.00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大额未决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3),分别于2020年9月19日、2021年6月1日、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24日、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22日、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7、2021-48、2021-101、2022-89、2023-37、2023-39、2025-36)以及相关定期报告中对本公司及控股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告。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部分诉讼案件未判决,尚无法准确判断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本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发生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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