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潘定安 通讯员 罗士)近日,陕西省调解协会通报了18个全省“枫桥式”优秀调解工作法,安康市司法局3个调解工作法入选。这不仅是对安康调解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是对全市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创新和社会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肯定。
据了解,3个调解工作法分别是石泉县司法局报送的“党建+调解+公证”调解工作法、旬阳市司法局报送的“三力联调”乡村调解工作法、镇坪县司法局报送的“无忧调解超市”群众点名调解法。
此次入选全省“枫桥式”优秀调解工作法,是对全市调解工作的肯定,更是一份激励。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以此次荣誉为新的起点,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应用,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