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7月29日消息(记者 吴馨骅)厦门市湖里区发布新版政策,全力促进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7月28日下午,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相关信息。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吴馨骅 摄)
据介绍,2018年以来,厦门市先后出台了促进文化和影视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湖里区也相应出台了区级影视文化政策和实施细则,截至目前,湖里区兑现的各类影视政策扶持资金总额3.71亿元,居全市各区之首。近年来,湖里区文化影视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注册影视企业达933家,总注册资本49.51亿元,约占厦门市的三分之一。区内不仅聚集了光线影业、上狮影业、袁和平影业、慈文传媒等优质企业,中国电影资料馆闽南分馆、海丝(厦门)国际电影工业产业基地等龙头项目也进入实质阶段。
湖里区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湖里出品”精品频出,多部影视剧获国家级奖项或入选重点项目;“影视+文旅”深度融合,22个拍摄推荐点吸引超过130个剧组取景,推动多个园区获评省级重点影视外景拍摄基地。此外,影视活动精彩纷呈,音乐产业亦取得新突破,包括举办数字音乐产业大会、打造音乐街区及品牌活动等。
围绕厦门市建设“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流行文化中心”目标,湖里区修订出台《湖里区促进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及配套申报指南。新版政策名称由“影视文化”调整为“文化影视”,标志着扶持重点由影视为主转向以影视为重点的流行文化产业,涵盖影视、音乐等,是落实流行文化中心建设、适应产业发展新形势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的体现。新版政策注重与市级政策衔接、差异化扶持;优化导向,转向影视与音乐并重的流行文化产业;强化人才要素供给,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关注科技化与数字化转型。
《若干措施》共17条,包括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单个园区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支持文化园区数字化转型,每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支持影视产业聚集发展及影视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网络视听作品创作,奖励范围包括微短剧、数字音乐、广播剧等网络视听作品,根据作品实际分成收入或点击量进行补助,单个作品最高可获得9万元。
此外,湖里区重点建设中国(厦门)数字音乐产业基地,提供空间配套、建设与房租补助、设置音乐作品奖励,并采用“一园多区”方式促进集聚。同时,鼓励音乐版权交易,支持音乐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开展演艺活动和影视文化产业活动;大力培育多层次影视、音乐等文化产业人才,对高层次人才、骨干、基础人才及台湾文化人才给予全方位支持,人才最高可获1120万元奖励。
湖里区同步发布了《〈湖里区促进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及《湖里区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指南》,实行常态化申报、人才多层次扶持和动态优化机制,确保政策高效落地;期待通过与企业携手推动文化影视产业快速发展,为厦门流行文化产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