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阳江市河长办举办《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培训会,以进一步提升各级河长履职能力。培训会邀请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河湖长制研究院(省水文化水经济研究中心)副院长、正高级工程师黄锋华授课。
黄锋华从立法背景与意义、立法特色和亮点、核心条款等进行系统解读,并提出实施《条例》的工作建议;还就各级河长如何履职尽责,从工作背景、巡河履职要点、常见问题识别、工作建议等方面进行讲解,为与会人员提供了专业指导。
培训会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将《条例》作为河湖管理根本遵循,加强学习宣传,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制度要求,确保学深悟透。要压实河长职责,强化履职担当。各级河长、湖长要切实扛起河湖治理管护责任,加强巡查督办,重点整治污染问题,发挥决策引领和监督推动作用。要完善协同机制,形成治理合力。持续深化协同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共建共治合力。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落实成效。以水质改善、生态修复等实际成效检验工作成果,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条例》落实落地。
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1300余人参加。市河长办有关成员单位在阳江市河长办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县(市、区)河长办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线上培训。
撰文:陈步上 赵冰杰
【作者】 陈步上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