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长受贿1000万,宣判前律师紧急介入,竟然峰回路转?
张家豪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最近,在南充有个医院院长受贿案案,指控的受贿金额达1000多万,一审已经开完庭,家属专程从外地赶过来跟我见面。他当时最大的纠结就是:到底是一审宣判前就委托我们,还是等到上诉后二审阶段再来委托?我的回答是:越早越好,最好在一审宣判之前介入。
图片为AI制作,仅作示意参考
其实,我们团队之前专门花费很多精力研究过一个课题叫“一审判决前的紧急辩护”,可能很多人以为开完庭就没任何机会可言了,但并不是,我们完全可以申请重新开庭!
这个案件之前法官明确说过不可能重新开庭,但是由于我们提出来这个案子的很多问题,当事人又有自首、立功,而量刑却没有体现任何减轻的幅度。再比如,医生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具有双重身份,既有行政职权、也属于专业人士,那么问题来了,其收受的回扣,罪名到底是受贿罪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呢?而家属告诉我们,之前的律师对这些从来都没有提到过。
最关键的是,检察院那边又新调来一个证据,我们正好抓住这个契机——你必须重新开庭质证!
后来,法官终于松口,就答应了重新开庭。
我再分享几个常见申请重新开庭的理由:
(一)辩护律师法庭提交新证据、必须依法开庭质证;
(二)本案重大疑难复杂,应该组成7人合议庭,而不是3人合议庭;
(三)原来适用的简易程序,存在程序不当,应当改用普通程序审理。
(四)案件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都存在重大争议。
(五)存在非法证据的线索,必须开庭调查等等。
我们的办法非常多,是可以做到在已经开过庭的情况下,申请再次开庭的,而只要再开庭,就多了一次机会。
所以,为什么我一再强调要尽量在一审阶段解决问题?因为一旦进入二审,你就要面对一个最大的不确定性——二审可能直接决定“书面审理”,不给你开庭。你可以想象,一个金额上千万、争议巨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如果连个公开庭审的机会都没有,那想要改判的概率就十分有限。
所以,张律师想提醒所有面对重大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和家属:能在检察院阶段解决的,千万别拖到法院;能在一审阶段解决的,千万别等到二审,那时候你可能连话语权都没有了。
张家豪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曾辩护省部级受贿案、曾在全国具有巨大影响力的故意杀人案、CCTV《今日说法》报道的特大集资诈骗案,以细腻严谨的风格著称,善于从证据、程序中找到突破点。
张家豪律师全平台粉丝数上百万,拥有众多百万播放量的短视频,还带领团队集体作战,团队律师共办理上百件的刑事案件,大量无罪不起诉缓刑案例。另外,智豪律所是全国范围内知名的专注刑事案件的律所,处理过上万件刑事案件经验丰富、成功案例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