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常住老年人514万人,占比23.5%,预计未来十年平均每年增加约1个百分点,到2030年占比将超过30%,达到重度老龄化水平。为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7月2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条例》定位于北京市养老服务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规,系统总结固化了北京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推进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等经验做法,探索以市场化、社会化方式破解超大城市养老难题。
立法明确各方主体责任
《条例(草案)》共设9章68条,分别为总则、养老服务规划和设施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服务、产业促进和智慧服务、支持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附则。特别是针对当前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设施、医养、监管、科技、人才等难题,《条例(草案)》在养老服务体系、老旧小区设施配建、建设功能混合利用、综合监管、智慧养老服务、监护服务等方面拟定了创新条款。
养老到底涉及哪些主体的责任?针对当前养老服务中政府、市场、社会、家庭责任不够清晰的问题,《条例(草案)》明确各方责任,合力破解养老难题,创新提出了“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有责家庭”有机结合的发展方针。
家庭方面,明确子女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义务,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基本养老保障方面,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监督管理,完善与养老服务相关的政策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突出市场机制作用,优化养老产业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扩大普惠性、市场化养老服务供给。养老需社会协同凝聚合力。创新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的互助养老模式,鼓励社会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多种形式参与、支持养老服务。
扩大普惠、专业养老服务供给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本次《条例》坚持以“老老人”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需求为导向,积极构建完善具有首都特色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通过搭建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养老服务全域覆盖:完善以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为统筹,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为延伸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养老服务资源纵向贯通。其中,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筹示范,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集成资源链接、专业照护、养老助餐等功能,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延伸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形成服务闭环。
《条例》提出,要推进居家社区、机构有效衔接。针对不同类型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需求,完善机构养老、居家社区养老相互衔接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突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聚焦“老老人”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助餐、就医等刚性需求,大力发展养老助餐、家庭养老床位、医养结合等服务,扩大普惠性、专业化养老服务供给,让老年人及家属方便获取居家照护、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就医陪诊等服务。强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积极推进护理型、普惠型养老床位建设,发展失智照护专业型养老机构。为有需求的活力老年人提供品质有保障、价格更实惠的旅居养老服务。
结合城市更新补充老小区养老设施
高质量的养老服务供给是保障养老需求的重要一环。养老设施建设方面,《条例(草案)》提出,要以养老服务规划牵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强调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交付;明确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更新等工作,通过改造更新或者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对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予以补充和配建;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均衡化布局设施和更新改造,支持发展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
《条例(草案)》明确了对各类养老服务主体提供服务的要求,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应当紧扣社区老年人需求,坚持自愿选择、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原则;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应整合引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相关专业服务机构或者依托餐饮企业等,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护、助餐助浴、探访关爱等上门服务和短期替代照护、技能培训等支持性服务。明确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应当坚持公益属性,发挥保障作用,并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兴办普惠型、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
高龄老人纳入家医重点服务人群
看病就医是老年人的刚需,围绕医养结合工作,《条例(草案)》也给出了细致规定:明确卫生健康、民政、医保等部门应当统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布局,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在政策体系、服务制度、业务流程等方面的结合;根据老年群体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明确本市将老年人特别是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诊所、医务室等内设医疗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持范围。
《条例(草案)》还明确提到了加强养老服务产业促进和科技赋能。例如,要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强养老服务产品研发应用,加快推动养老照护服务、智慧养老、养老金融等领域的养老产业发展;突出科技赋能,加大对养老服务领域新技术研发、场景建设、技术推广应用的支持,鼓励市场主体建设智能感知、安全监护、健康管理等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考虑到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困难,要求相关部门在推广符合老年人需求特点的智能信息服务时,应当保留并完善传统服务方式。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蒋若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