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作为检察官来说,他当然喜欢当事人都认罪认罚了。为什么?因为他少了很多麻烦。
如果认罪认罚了,他开庭基本上就是走个过场:举证是打包式的,只宣读证据名称,不对证据内容进行摘要性的宣读,也不展示证据的证明目的。等到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也只需要把提前准备好的那篇文稿念一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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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当事人不认罪,那就完全不同了。他需要准备的精力,至少是原来的五倍、十倍都不止。
庭审时,检察官必须高度集中,随时应对来自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的进攻与质疑,甚至还要应对法官对其证据链条的质疑。我们很多不认罪案件的庭审,是要跟检察官交锋好几轮的,基本上都是临场发挥。而你知道,临场应对极其考验一个人的专业功力与反应能力,对体力和智力都是巨大消耗。
此外,不认罪的案件对检察官还有一个最大风险:真的被法院宣告无罪。
一旦被判无罪,带来的后果非常严重。轻则被院里批评,影响考核,重则还可能面临国家赔偿的问题——因为是检察机关错误追诉导致了当事人的羁押。
我们曾经办理过一个无罪案件,在宣判前,检察官多次找到我们,说愿不愿意认罪认罚,只要同意,就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这个条件可谓丰厚。
但是,那类走到法院阶段仍坚持不认罪的当事人,往往都是看重清白、做了最坏打算、意志坚定的人。他们不愿意轻易妥协,不愿接受“有罪但免罚”的结局,而是要追求真正意义上的“无罪”二字。
我们也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并坚定支持这种诉求,最终这个重庆的案子,法院真的宣告无罪。家属激动得请来了腰鼓队,还送来了牌匾和锦旗。
话说回来,“要不要认罪”这件事,其实很多当事人一开始是拿不准的,都会看律师的意见。而这个时候,就是非常考验律师专业判断能力的时刻了。
认罪认罚,可能是轻松过关,也可能是无妄之灾;坚持无罪,可能是破釜沉舟,也可能是绝地反击。每一步都要慎重评估、审慎适用。
文/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曾辩护省部级受贿案、曾在全国具有巨大影响力的故意杀人案、CCTV《今日说法》报道的特大集资诈骗案,以细腻严谨的风格著称,善于从证据、程序中找到突破点。
张家豪律师全平台粉丝数上百万,拥有众多百万播放量的短视频,还带领团队集体作战,团队律师共办理上百件的刑事案件,大量无罪不起诉缓刑案例。另外,智豪律所是全国范围内知名的专注刑事案件的律所,处理过上万件刑事案件经验丰富、成功案例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