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南衡阳发生了一件让人又气又无奈的事,一名女子突然晕倒,脸色惨白,呼吸脉搏全无,情况危急!幸好,现场有位女医生立刻上前做心肺复苏(CPR),但按了几轮后体力透支,赶紧喊人帮忙。
这时候,医学院老师盘先生站了出来。他虽然是男的,但专业学过急救,眼看人命关天,顾不上“男女有别”,立刻和女医生轮流按压施救。
最终,女子恢复了微弱呼吸,被赶来的救护车接走。
事发当晚,现场群众拍摄的救人视频在短视频平台热传。画面显示盘先生双手确实接触患者胸部,这成为某些网友攻击的"证据"。
在某平台评论区,网友们议论纷纷:
"这手法太熟练了吧?确定不是趁机占便宜?"
"现场那么多女的,非要男的来按胸?"
"建议查查这个老师的底细,太可疑了!"
盘先生看到这些指责,心凉了半截:
“我双手明明按在胸骨位置,动作很规范,怎么就成了‘占便宜’?早知道这样,我可能不会救!”
法律分析:救人到底算不算“占便宜”?
1. 紧急救助免责!
根据《民法典》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简单说——只要你是为了救人,哪怕过程中有肢体接触(比如CPR必须按压胸部),哪怕没救成功,都不用赔钱更不用坐牢!
本案中,盘先生的行为完全符合上述要件。患者当时已出现心跳呼吸骤停,属于《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定义的"急危重症",施救者专业背景和规范操作进一步佐证了其善意性。
2. 心肺复苏必须按胸,这属于专业动作!
有网友说“为啥不抓着她的手按”?这纯属外行瞎指挥!
标准CPR按压位置是两乳连线中点(胸骨下半部),深度至少5厘米,每分钟100-120次!
不按胸?根本救不活人!
3. 性别不是借口,生命面前无男女 !
有人说“换个女的按”—— 急救黄金时间只有4分钟! 等找到“性别合适”的人,伤者早凉了!
医疗机构统计显示,心脏骤停患者每延迟1分钟施救,生存率下降7%-10%。要求等待"同性别施救者"既不现实,也不合法。
法律可没规定“男不能救女”,反而强调:任何人有权利也有责任施救!
如何让好人不怕当英雄?
1. 法律要硬气:严惩诽谤救助者的人
建议立法:恶意诋毁救助者,必须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2. 科普要到位:全民学急救,少说风凉话
学校、社区强制开展CPR培训,“按胸”是救命,不是占便宜!
3. 监控很重要:记录现场,让英雄不寒心
公共场所多装摄像头,救人过程有录像,看谁还敢颠倒黑白!
盘先生救了一条命,却差点被口水淹死。这个社会不该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下次看到有人晕倒,我希望更多人敢站出来说:“我来救!法律保护我!”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敢出手相救吗? 欢迎留言讨论!(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