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李法官的坚持不懈调解,让我们及时获得赔偿。”近日,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当事人将一面锦旗送到员额法官李正杰手中,以表示感激之情。
2022年8月,71岁的老人张某因坐椅摔倒受伤,被子女送往某医院就诊。经初步诊断,张某患有左股骨粗隆间骨折、高血压以及2型糖尿病。医院与家属及张某本人协商后,对其进行手术治疗。经过术前检查,手术顺利完成,手术后初期未见异常。然而,时隔几天后,张某突然出现病危状况。紧急转院后,张某虽保住性命,却基本丧失生活能力。
张某的亲属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给本人和家属带来巨大精神伤害,要求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医院则称,自身不存在过错,张某的损害是其自身所患高血压等疾病导致。
案件开庭时,张某的家属提出鉴定要求,医院也同意进行鉴定。通过鉴定或许能促成纠纷化解,但从张某目前的病情来看,鉴定不是解纷方式的“最优选”。李正杰法官决定从调解入手,实质性化解这起医患纷争。
李正杰法官为通过摆事实和释法说理,让医院认识到张某虽有自身疾病,但毕竟是在医院治疗期间发生脑溢血,从事实来讲需承担法律责任;在与张某的家属交流时,他耐心说明医疗损害纠纷鉴定流程复杂,不仅诉讼时间长、费用高,家属还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并且最终结果也未必能满意。尤其是张某年事已高,及时获得适当赔偿用于后续治疗和护理,才是当务之急。经过一番沟通,双方均对调解表现出积极态度。
随后,李正杰法官趁热打铁,及时制定调解方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双方同意在没有鉴定结论的情况下,由医院对张某进行相关费用50%的补偿。最终,通过承办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使该起医患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医疗纠纷关乎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家庭幸福,也影响着医院的声誉和正常医疗秩序。对于医疗机构而言,规范诊疗行为,严格病历管理,确保医疗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是避免纠纷的重要前提。
对患者及家属来说,遭遇医疗纠纷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诉讼并非解决纠纷的唯一方式,调解往往能够更高效、更平和地化解矛盾,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同时,在选择调解时,要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规定,避免因盲目妥协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