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8,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其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债务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证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制定。
对外担保指公司为债务人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财务总监及其下属部门负责初审和日常管理,受理担保申请并进行风险控制;董事会秘书及其指定人员负责合规性复核与信息披露,组织审批程序。
在对外担保规定方面,控股股东等不得侵占公司利益。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担保需董事会全体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后交股东会审批,如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同时,对无关联关系且符合特定条件单位的担保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担保申请受理及审核程序明确,被担保人至少提前十五个工作日提交申请书及附件资料,经财务总监部门调查评估、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按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程序,董事会审核时对有风险情形的单位不得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日常管理与风险控制方面,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重大合同要征询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财务总监部门负责登记备案,保存相关文件资料并跟踪监督被担保人情况,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核程序。
此外,制度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公司要自查资金往来和担保情况,董事要依法审核担保事项,违规或失当担保致损要承担连带责任,相关人员违规操作要被追究责任。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控股子公司适用相关规定,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修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