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成都市召开县市新城高质量发展大会。会上明确,包括邛崃市在内的成都市域范围最外侧的8个县市新城,要强基础、扬优势、提能级,坚定不移做大做强做优县市新城,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为正在奋力打造成都市域副中心的邛崃市目标清晰——要以近悦远来营城理念“兴业、开放、引流”,推动强县活镇兴村,以产立市、开放兴市、功能强市,力争到2027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50亿元。
为更好的建设成都市域副中心,实现县市新城高质量发展。近日,邛崃通过政府官网线上发布邛崃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支持政策。推出工业、农业、服务业、房地产、建筑业等五大领域政策“大礼包”,赋能邛崃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01
靶向破解产业结构矛盾
新型工业化措施助力建设成都西部新兴产业发展高地
邛崃市发布的《邛崃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制造强市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分招大引强筑根基,打造区域产业集群;科技创新强内核,构建全链条生态体系;梯度培育促跃升,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等三大版块。政策在“全链条”支持、“精准化”扶持、“可持续”发展三方面进行了创新,政策一共17条举措,旨在构建邛崃市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全周期支持体系。
其中,在打造区域产业集群方面。出台的对引进先进制造业项目政策支持力度创下新高。比如,对世界500强等头部企业投资的1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5%—10%给予最高1亿元奖励;鼓励产业链上下游集聚,引荐企业成功引入规上工业企业可按其首年营收5‰获最高200万元奖励等。
在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发展、支持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等支持政策上更具力度。比如,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对企业新增研发费用最高补助100万元;支持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最高奖励100万元;人工智能赋能场景应用最高补助100万元。对入围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榜单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
同时,还针对不同规模企业设置梯度奖励,比如:营收达到一定增速的企业最高奖10万元,对工业上楼等新业态进行专项补助等。
02
培育形成农业新质生产力
22条措施助力邛崃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邛崃市出台的《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简称:支持政策)分为支持现代种业发展、支持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农产品初加工及电商销售、强化要素保障等五大部分,共计22条。
其中,支持现代种业发展方面政策措施共计13条,包含支持产业项目落地、企业轻资产运营、校(院)地合作、产业孵化器建设、企业能级提升、企业上市融资、企业良种繁育、企业开拓市场、科技研发转化、新品种选育、举办科创活动、生物育种发展、育种研发CRO服务等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在产业项目落地方面,对新签约引进现代种业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的延链补链强链项目以及新签约引进的现代设施农业项目,经认定,对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土地价款除外,下同)在100万元(含)—3000(不含)万元的,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企业产业扶持,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对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7000万元(不含)的,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5%给予企业产业扶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在7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40%给予企业产业扶持,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支持智慧农业发展方面。鼓励经营主体采用大数据分析、云计算和物联网等技术提升农业智能化水平。对新增智能化硬件设备投入30万元(含)以上且正常运营一年(含)以上的主体,经认定,按新增智能化硬件设备投入总额的30%给予补贴,每个主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成都市级认定的数字化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主体,在国家级、省级、成都市级财政实际到位奖励基础上,分别增加至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此外,在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和鼓励农产品初加工及电商销售方面分别出台了2条措施。
03
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
14条措施助力邛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在邛崃市出台的《推动服务业提质增量发展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支持政策)中,包含了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商贸服务业市场主体壮大发展、商贸服务业提能升级、电子商务发展、外贸高质量发展等五个方面共计14条。
其中,在支持产业落地方面,对补足城市功能等配套短板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除开土地价款、房屋购房款或租金,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15%给予一次性激励,单个项目最高4000万元。对重点总部企业开发建设高品质商务楼宇,并主导后续楼宇运营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价款、房屋购房款或租金)的5%给予一次性激励,单个项目最高4000万元。
在支持商贸服务业市场主体壮大发展方面,对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批发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
同时,该政策措施还对鼓励市场主体对商业运营场所进行升级打造示范性消费场景进行了支持。对实际投资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市场主体激励,单个市场主体每年累计最高500万元。对新获评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特色消费场景的,分别给予实施主体或运营主体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
对运营面积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商业综合运营主体,自主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开设邛崃市首店的,经认定,按照每个首店5万元给予商业综合运营主体一次性激励,单个商业综合运营主体每年累计最高200万元。对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我市开设首店的,经认定,给予单个首店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激励。
此外,在支持外贸高质量发展方面。对设立外贸服务站的企业,按综合考评评分给予每年最高1200万元的激励。对企业首次出口产品到新的国家或地区,年出口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单个企业每年累计奖励最高可达30万元。对引进外商直接投资(FDI)的服务业项目,按年度到位外资金额的2%给予企业激励,单个企业每年累计最高300万元。
04
邛崃市出台房地产十条新政
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创新票房安置模式鼓励购房消费
房地产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邛崃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房十条》)从促进商品房消费、优化市场存量以及助企惠企服务三个维度出发,精准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在促进商品房消费方面共出台3条措施,其中在支持住房“ 以旧换新”方面。在邛崃市出售自有商品住宅并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者,对其所购新建商品住宅按照150元/平方米给予置换补贴。在鼓励购房消费方面。在邛崃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按照住宅100元/平方米、商业(办公)150元/平方米、车位(库)2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在优化市场存量方面共出台4条措施。其中房地产营销机构引入新市民到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按照住宅100元/平方米、商业(办公)150元/平方米、车位(库)2000元/个的标准给予奖励。针对购房者子女有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学(入园)需求的,可凭购房相关手续向市教育部门申请办理入学(入园)。房票持有人持房票购房后,票面金额使用比例达到80%以上(含80%)的,按票面金额的5%给予购房奖励;票面金额使用比例达到90%以上(含90%)的,按票面金额的10%给予购房奖励。
据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还在助企惠企服务方面共出台了重磅措施,目的是通过给予开发企业提前交付、“交房即交证”奖励,支持项目合理融资等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保交房”工作,守护群众“安居梦”。
05
系统性支持措施激发建筑企业活力
邛崃将构建更具竞争力的建筑业产业生态
邛崃市出台的《推动邛崃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则聚焦企业资质升级、市场主体培育、科技创新等关键领域,以“真金白银”的支持举措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政策》围绕建筑业全链条发展需求,构建“全周期服务+多维度激励+精准化扶持+创新驱动”的政策体系,主要内容可概括为“4大板块+9项具体措施”,致力用3-5年时间,推动邛崃建筑业在企业规模、资质能级、创新能力等方面实现显著提升,形成龙头引领、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据该《政策》显示,邛崃市将在支持资质晋升、业务提升、改善办公条件、激励企业创先争优等方面培育壮大建筑企业。对首次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经认定,晋升后第一年或第二年年度建筑业产值达到10亿元、3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年度建筑业产值达到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1亿元且实现正增长的,经认定,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5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独立承建邛崃市内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四川省级、成都市级奖项的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设立的建筑企业,第1年年度建筑业产值达到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经认定,分别给予企业150万元、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邛崃市还鼓励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对新认定批准的国家级、四川省级、成都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7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据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邛崃市还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融资政策支持、加强人才培育激励。在政务服务、招商引资、合同签订、项目落地、产业发展、检验检测、资质升级等方面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提供更优质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