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郑州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研究员 贺辉
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高水平开放深入推进的时代背景下,涉外法治建设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这为新时代涉外法治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河南立足涉外法治实践需求,创新打造“平台建设+制度创新+人才驱动”三位一体涉外法律服务保障体系,通过制度创新培育内生动力,通过平台整合提升服务能级,通过人才战略夯实发展根基,着力打造中部地区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为内陆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法治新动能。这既是服务国家开放大局的自觉担当,也是破解企业“出海”困境的关键举措。
涉外法治人才是涉外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和践行者,是涉外法治工作的主要力量。面对人才短缺现实,河南积极探索政府与高校协同育人新路径,通过整合司法实务资源与高校学术优势,推动教育模式创新突破:系统完善涉外法治、数字法治等新兴交叉学科体系;创新双导师制、实务课堂等协同育人机制;建立从本科到博士后的全链条法治人才培养体系;重点培育具备国际视野、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复合型人才。这种产学研用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让人才培养与战略需求同频共振。
立足此框架、着眼于实际,下一步要在平台搭建运行、制度供给以及鼓励性政策落实等方面细化、执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河南方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贡献力量。设立涉外法治研究专项课题,鼓励师生与实务专家共同攻关实践难题,促进成果转化;打破体制壁垒,调动司法行政系统涉外实务专家深度、持续参与育人过程;制定并细化人才培养质量评估标准与反馈机制,确保培养成效;共同推动设立专项基金,重点支持涉外法治方向师生的国际交流与培养。
当前,河南正以法治创新为笔墨,在中原大地上奋力书写涉外法律服务的新篇章。随着政府与高校协同机制不断深化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持续完善,一个立足中原、服务全国、联通国际的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必将加速形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本报记者 周晓荷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