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3,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外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并防范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与健康发展。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在对外担保的对象和审核方面,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如因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有重要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控制关系的单位等,但这些单位需有较强偿债能力。董事会决定担保前要掌握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被担保人资信资料涵盖企业基本资料、担保申请书、财务报告、主合同复印件等多方面内容。对于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充分的被担保人,不得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上,股东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在公司章程规定权限内行使决策权。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的担保等多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批。
担保合同订立必须为书面形式,要具备法定内容。订立时经办人需审查合同相关内容,不符合规定条款应要求修改,否则拒绝担保。董事长或经授权人员按决议签署合同。
在管理方面,董事会及财务部门管理审核担保行为,财务部门专人保管合同。经办人要关注被担保方情况,出现风险及时报告董事会并启动追偿程序。
对外担保信息披露方面,参与担保事宜的部门和责任人要及时通报情况并提供资料,在未公开披露前要控制信息知情范围。
此外,制度还明确了责任人在担保过程中的责任,若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该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