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的张大爷近日遇到一件"奇怪事":他在路边摊花4斤的钱买了个西瓜,回家一称竟有8斤重!起初张大爷还不相信,但老伴凭经验判断这西瓜肯定不止4斤。用家里的秤一称,果然显示8斤。
原来,张大爷在路边水果摊买了个西瓜,摊主是位年轻的姑娘,热情地称重后告诉大爷:"这个西瓜4斤,收您4块钱。"
张大爷提着西瓜回到家,正准备切开时,老伴掂了掂分量,皱起眉头:"这瓜看着可不只4斤啊。"大爷起初还不信,觉得姑娘看着挺实在的。老伴二话不说,拿出家里的电子秤一称,显示屏上的数字让全家人都愣住了——8斤!
"姑娘肯定是把秤看错了!"张大爷一拍大腿,顾不上休息,拎起西瓜就往回走。天气炎热,汗水顺着老人的脸颊往下淌,但张大爷顾不上,生怕去晚了姑娘会吃亏。
回到摊位前,姑娘正在招呼其他顾客。看到张大爷折返,她一脸困惑:"大爷,西瓜有问题吗?"张大爷气喘吁吁地把事情说了一遍,姑娘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一直把公斤秤当成市斤秤在用。
"哎呀,我这脑子!"姑娘懊恼地直拍额头,"这一上午卖出去的西瓜,全都少收了一半钱。"她连声道谢,说要不是大爷特意回来提醒,这一车西瓜卖完得亏好几百块钱。
路过的街坊们纷纷驻足,得知原委后都对张大爷竖起大拇指。有人打趣道:"大爷,您要是不说,这西瓜可就赚大发了。"张大爷摆摆手:"做人要讲良心,人家小姑娘做生意不容易。"
这暖心的一幕被路过的市民拍下,很快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网友纷纷点赞:"这才是真正的厚道山东人""现在这样的老实人越来越少了"。而那位卖西瓜的姑娘也表示,以后一定会仔细检查计量工具,不让这样的失误再发生。
从法律视角来看:这笔"亏本买卖"的法律效力
1. 重大误解可撤销交易
根据《民法典》第147条,因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撤销。本案中,小姑娘因计量单位错误导致西瓜"半价"出售,明显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若因此遭受重大损失,可依法主张撤销交易。
2. 明码标价是法定义务
《价格法》第13条要求经营者必须明确标注计价单位。小姑娘在卖西瓜时未正确设置计量单位,存在未履行明码标价义务的嫌疑,但其主观上并非刻意不标准,且未造成实际损害,虽有不对,但不符合处罚条件。
3. 诚信原则的生动体现
《民法典》第7条规定的诚信原则在本案得到完美诠释:张大爷发现错误后主动告知,小姑娘虚心接受改正,双方共同维护了市场交易的诚信基础。
张大爷的善举不仅避免了摊主损失,更维护了市场诚信,这正是《民法典》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读者朋友们,如果是你遇到类似情况,你会怎么做呢?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来源:第1眼新闻6月28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