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其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相关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与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多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在融资审批方面,公司财务部统一受理融资申请并初审,再按规定权限报有权部门审批。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70%时,单次流动资金融资金额或年度累计融资金额满足一定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过标准或负债率超70%再融资则需董事会审议后交股东会批准。单笔融资金额或年度累计融资金额达特定标准或有相关事项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其他融资事项依股东会及董事会授权由总经理审议决定。融资时需提交包含多方面内容的《融资申请报告》。
对外担保方面,明确了对外担保程序,原则上不主动对外提供担保。被担保企业需符合一定资格,如只对控股子公司、有配股资格上市公司等特定企业提供担保,且被担保企业要具备多项条件。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在决策权限和程序上,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特定情形下还需股东会审议。
同时,公司明确了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信息披露和内部管理。对外担保经审议批准需及时披露相关内容,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担保合同管理,必要时可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办理,公司还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状况并及时采取措施。此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制度修改由股东会决定并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