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郑州上演了一出“后备箱捉奸”大戏,看得人目瞪口呆!汪先生怀疑妻子出轨,竟蜷缩在后备箱跟踪,结果真撞破妻子和陌生男子通话:“还有5分钟到”。 更魔幻的是,两人同居5年孩子4岁,居然没领结婚证! 这事儿不仅涉及情感纠纷,更踩中一堆法律雷区——跟踪违法吗?没结婚证孩子归谁?
汪先生在一家企业打工,能力很强,年纪轻轻就当上了车间主任,月薪一万多。五年前结识了小丽,双方互有好感,两人在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便开始同居。
汪先生自以为婚姻美满,把钱都交给了妻子小丽。殊不知妻子却对这同居生活心灰意冷:"他回家只会打游戏,连孩子都不管!"
5月20日这天,汪先生回到家中,平时工作忙,没时间陪妻子和孩子,他想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陪妻子出去玩。但妻子却不以为然,说:“不必了,都老夫老妻的,过什么呀?”
同时,她告诉汪先生,自己想过段时间出去玩玩、放松放松,称这几年一直在家带孩子,感觉与外界脱节,想去接触一下大自然。
汪先生觉得很奇怪,平时都是妻子缠着自己要求过节,这次自己主动提出,妻子爱搭不理,还提出“独自旅行”。汪先生心中起疑,怀疑妻子出轨了。
于是,汪先生在妻子出门的时候,趁她拿东西的间隙,偷偷钻进了车子的后备箱。汪先生一路跟着妻子,发现妻子行驶的路线和他告诉自己的不一样。
过了一会儿,妻子的手机响了,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生的声音,问她什么时候到。妻子娇滴滴地回答:“还有五分钟。”对方还说:“我在约定的地方等你。”
汪先生当场暴怒,不和自己出去,这是约会情人了? 汪先生从后备箱出来后,找到妻子,抢妻子的手机,妻子一把夺了回去,只说下次再好好谈。汪先生想着先弄清楚情况,便下了车,可刚下车,妻子就一脚油门开走了。
妻子走后,就没有回家,1个多月,连孩子都不管。汪先生打电话,妻子也不接。无奈之下,汪先生找来调解员帮忙调解,对着镜头忏悔:“我错了,希望妻子赶紧回来,孩子还等着她呢。我既往不咎,一定会改正过错,和她好好过日子。”
从法律角度看,汪先生的行为违法吗?没结婚证,孩子该由谁抚养呢?
1. 跟踪行为的法律性质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汪先生藏身后备箱跟踪的行为,已经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害。
若小丽追究责任,可依据《民法典》第1183条要求汪先生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2.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
由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其关系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
依据《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抚养权归属参照离婚案件处理标准。
法院将综合考虑父母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子女意愿等因素,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幼儿通常由母亲抚养,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标准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汪先生月薪1万元,可能需支付2000—3000元/月的抚养费。
3. 财产分割问题
同居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处理与婚姻关系存在本质区别: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财产需举证共同出资或共同劳动所得,若无明确约定,大额财产可能按出资比例分割。
三、维权建议
1. 针对跟踪行为的维权途径
若小丽决定维权,可采取以下措施:保存相关证据(行车记录仪录像、通话记录等),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制止跟踪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2. 抚养权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可协商解决抚养权问题,签订书面抚养协议,明确抚养权、探视权、抚养费标准,最好进行公证以增强法律效力。
如协商不成,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孩子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多少。
婚姻不能靠“我以为”,汪先生以为“给钱=尽责任”,却不知妻子要的是陪伴。没领证更是无约束也无保障。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觉得汪先生该原谅妻子吗? 没结婚就生孩子,是勇敢还是糊涂?评论区聊聊! (来源:@小莉帮忙)